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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义乌两名火灾事故责任人被刑拘 一消防员在救火时牺牲

  澎湃新闻12月19日从浙江义乌市公安局获悉,该市“12.16”北苑街道洁康管业火灾事故原因已查明,系该公司3号楼内车间管理人员陈某的小孩玩火所致,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,义乌公安消防支队战士邹宁浩在救火中牺牲。目前,两名事故责任人——公司负责人骆某、车间管理人员陈某已被刑事拘留。

  16日下午,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。接警后,义乌公安消防支队调派25辆消防车、134名队员赶到现场扑救。随着火势变大,义乌消防支队向省公安消防总队求援,金华市、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共16辆消防车、63名官兵以及总队1辆战勤保障维修车赶赴增援,省公安消防总队全勤指挥部出动。21点40分,大火被基本扑灭。火灾中,负责救援影像采集等的义乌消防支队北苑中队通信技师邹宁浩牺牲。

  公安机关查明,起火原因是洁康管业有限公司3号楼内车间管理人员陈某的小孩玩火导致。该公司负责人骆某擅自出租厂房,违规改变生产厂房作为仓库使用,导致火灾蔓延;陈某身为车间管理人员,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,擅自带小孩进入车间,未落实监护责任,导致小孩失控玩火,发生火灾。